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详细内容
坚定原则保大局 维护稳定促和谐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3日来源:张震
――湖北君兆律师事务所依法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几点体会
   
鉴于谋发展、保大局、促稳定、促和谐之于当前全国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意义,湖北君兆律师事务所在参与当地党委政府涉法信访及其他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中,充分运用自身的职业优势,积极主动地配合党委政府依法解答法律问题,多次及时有效地化解相关纠纷,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突显出的律师先期介入、准确定性、讲求策略和敬业务实等工作作风,对于我市律师队伍端正执业操守、坚定执业方向,全面加强律师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很有典型意义。
案 情 简 介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五)下午三、四时许,英某(女,50余岁)夫妇俩到D县自来水公司三楼办公室咨询二00七年冬冻水费损失事宜,该公司员工韩某、黄某、陈某相继予以接待与解释。不一会儿,英某突然不能言语,瘫倒在地。公司接访人员陈某等人当即协助其春将其抬下楼并送往D县人民医院救治。
 
同年三月三日起,英某之夫携其子及亲友近十人众拒不听从该公司职员及当地派出所的劝阻,先后实施了砸坏该公司办公用电话机、传真机及门窗、桌椅等诸多财产,并多次强行锁住公司的营业大厅,阻碍该公司职员正常上下班之过激行为,并以英某因公司接待过错导致其突发“中风”,外加高血压为由,提出由该公司先行赔付壹拾贰万元医疗费用及承担英某后期治疗费用之“天价”诉求。
不仅如此,英某之家属及亲友多次到政府上访,要求公正处理。
处置意见及结果
湖北君兆律师事务所接报后,当即指派律师张震同志前往协助调处。针对本案发生时值全国“两会”期间,处置难度大且不少部门倾向自来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之实际,张震律师一介入就抓住法律定性这一关乎全案最终处置方案和处置结果的根本性问题,力排众议,并结合案情和社会大局向该公司和有关部门提出了自己的处置方案与意见:
一、对英某应否赔偿或者补偿,是本案能否依法处置的关键所在,原则问题不能动摇。它不仅事关英某的个人利益以至于其家属与亲友上访之大局,更事关自来水公司作为公益性单位之整个城区数十万居民整体利益之大局。如果牺牲全城百姓利益的“大局”去填补单个家庭利益的“大局”,为满足一家的不当诉求而将“补偿案”变成“赔偿案”,势必导致我们的党委政府频于应对同一案件不定期的上访而诱生新的不稳定,并最终引发整个城区居民的不平和自来水公司的负重危机而不可收拾。
 
二、自来水公司员工非专业医护人员,且现场主动热情接待来访当事人,主观上并不知道也无法预见英某有无疾病,即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也没有实施具体的侵害行为,不能构成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更不能归责于民法意义上的“特殊侵权行为”。因此,英某家属及其亲友要求对英某承担赔偿责任,不能成立。
三、自来水公司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保持最大的克制、最大的耐心和最大的诚意,以全力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英某家属及亲友的思想稳定工作,并可在保持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前提下,结合英某病情突发及其家境欠佳的实际,适当予以经济上的帮助,而不是赔偿。
张震律师的这四点意见逐步为公安、建设、信访等相关部门及政府有关领导所认可,并成为依法处置本案全过程的基本思路。经过公安、信访等职能部门和张震律师反复做工作,英某家属终于于二00八年三月六日下午四时许,在大悟县信访局办公室握手言和,达成自来水公司给付英某医疗费补助款贰万元人民币的书面协议。
次日上午一上班,正当自来水公司备好补助款等待英某家属前来领取时,英某家属以钱款太少、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为由,再次将公司营业大厅上锁,并吊挂“大字报”引来不明真相的市民围观。张震律师知悉后迅速赶到现场,与公安、信访等单位工作人员一起再次做其教育疏导工作。三月九日八时三十分许,英某家属在看守被锁住的营业大厅时,遇公司法定代表人即拦住争辩并恶语相对、单拳相击。
 
张震律师先后到公安机关和信访部门协调处理意见,耐心地劝导英某家属保持克制,并明示其行为的社会违法性。在公安机关有力的介入下,英某家属终于停止了继续扰乱公司工作秩序之违法行径,重新回到“谈判桌”上来。如此断断续续地进行了近一旬的斡旋,英某家属于同年三月十七日终于在信访部门和律师的监督下,现场签字领取了自来水公司的补助款。此案终于尘埃落定。
律师从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胆略,以及居中表现出的原则立场和灵活策略,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一致肯定。
工 作 体 会
通过本案的成功处置,我们对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体会还是不少的,其中除了律师应当及时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搞好依法处置工作外,主要的是:
一、政治敏锐、依法处置,是及时化解群体信访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首要方针。涉法信访与公共突发性事件,作为当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集束点”,其处置上的难度与迫切性可想而知。对此,我们仅仅只是思想上的“重视”是远远不够的。没有高度的政治敏锐力和洞察力,没有依法处置的应有胆略与胸怀,就不可能清醒面对一触即发的复杂形势,就不可能透彻理解顾全大局的深刻涵意,更不可能找寻到依法处置的正确策略和维护稳定的有效方法。
 
二、抓大放小、以点带面,是切实贯彻我党一贯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工作策略的重要体现。面对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我们既要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社会安定局面,又要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及公民个人的基本利益,同时也不能由此损害了党政部门的基本权威和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那种不讲原则、不论是非而求“一时太平”、“一任太平”的言行是要不得的。前些年“有困难找警察”,而今“有困难找政府”,应该说与这一思想认识的滥殇不无联系。“关心群众疾苦”没错,但是也应讲原则,其中最大的原则莫过于“抓大放小”、“依法处置”。我们只有站稳立场、紧紧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找寻自己的工作策略,才不至于“削足适覆”而后患无穷。
三、公开透明、不枉不纵,是实现信访当事人息讼止争、保持社会长远稳定的根本方法。时下,不少地方领导在接访工作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往往有“三怕”――怕见群众、怕出问题、怕担责任。事实上,恰恰是这“三怕”损害了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许多信访的“老”字辈最初并不是要求我们的党委政府承担什么责任的,他们其实也并非“法盲”,只是想“讨个说法”,希望我们的党政领导能真正为民办实事,为其主持公道。可就是某些地方领导“事不关已”的官老爷作风和“三怕”思想作祟,这些“老”字辈的信访人也就真的成为“老字辈”了。实际上,无论党的政策还是国家法律,无论党的作风还是公务员职责,都是公开透明的,我们接访群众没有必要“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般神秘而不着边际。正确对待群众信访、公开透明解释政策、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而不枉不纵,正是我党一贯的工作作风与纪律,也是我们身体力行“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之群众观和政绩观的生动体现,更是我们劝导信访人息讼止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之根本。